全体本科生:
学院“学子明星”现已开展评审(详见3月2日学院通知),现将部分内容补充通知如下:
1、16级和17级各评选“学子明星”1人;
2、16级本科生评选成绩及加分计算时间范围为2017年度(2016—2017学年下学期和2017-2018学年上学期),17级本科生评选成绩及加分计算时间范围为2017-2018学年上学期;
3、所有加分项目证明材料提交时按照评选加分顺序提交,未附证明材料该项加分不予认可;
4、请申请同学提交《评分表》及《申请表》各一份;
5、材料提交地点为犀浦校区4345,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8日星期四17点。
6、未尽事宜请咨询辅导员赵老师,联系电话6636388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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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3月5日